2007年1月10日 星期三

邏輯方法-再續

01/09的上課內容(照著目前的標題繼續寫的話,接下來就是三續,四續...)
之前有提到文章中的邏輯會有幾種謬誤:
1.倒因為果(Wrong Direction)
2.另有他因(Post Hoc)
這兩種都是屬於因果關係中所常見的錯誤,除此之外還有兩種謬誤會導致有問題的因果關係:
3.共因(Joint Effect)
4.複因(Complex Cause)
3與4這兩種謬誤其實與另有他因很像,只有些許差異,底下將會針對它們的意義與彼此間的差異加以說明。
共因指的是如下的情況:假如有一個敍述指出 A → B,但是實際的情形卻可能是 C → A ﹠ B,也就是說有另一個原因導致A與B同時發生,但因為某些原因(例如A,B有先後順序)使得看起來好像是 A → B。這種情況就被稱為共因。
而複因則是指在 A+B → C 且 A+D → E 的情形下,敍述者只簡單指出 A → C。意即如果不同原因之間互相組合會產生不同結果時,敍述者只依據某一情形(例如 A+B→C)即宣稱 A→C ,把因果之間的關係過度簡化了(這可以說是我們每天都在犯的錯誤,不論有意或無意)。

共因有時會被視為另有他因的一個特例,不過共因與另有他因的差異在於,對原來有問題的 A → B 這一敍述,另有他因最後的結論是:
C → B(Where is the 'A'?)
而共因的結論則是:
C → A and
而複因則是
A → B or
做個總整理:在因果關係中常見的幾種邏輯謬誤:
1.倒因為果(Wrong Direction)
2.另有他因(Post Hoc)
3.共因(Joint Effect)
4.複因(Complex cause)
1~3都是屬於原來的原因不正確,而複因所指出的是推得的結果不正確。
參考資料:
1.假性相關,偽相關,虛擬相關
2.Stephen's Guide to Logical Fallacies

沒有留言: